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食用农产品检测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食用农产品检测人员106名。安排到14处镇街区社区检测站从事农产品检测工作。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
2.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办事公道,甘于奉献,热心于食用农产品检测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
3.安丘户籍或安丘生源地,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条件;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11月21日16:00。考生从安丘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下载并如实填写《安丘市公开招聘食用农产品检测人员报名登记表》,将报名表按“姓名+电话”的格式重命名后,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AQGKZP@126.com进行网络报名,邮件主题:姓名+电话。
考生于11月2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17:00凭身份证到安丘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中心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同时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收费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安丘市公开招聘食用农产品检测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后续考试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包括时政方针、法律法规、科技人文、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内容。
2.面试(满分为100分)
报考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因参加面试人数较多,为保证面试成绩的公平、公正,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具体计算方法说明如下:
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原始面试成绩×修正系数
其中:考生原始面试成绩为本室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修正系数=全体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本面试室全体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修正系数计算到小数点后四位。
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收费标准,面试考务费为70元。
3.确定初录人员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根据招考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录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五、体检与考察
对初录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弃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将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确定录用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在公布初录人员名单时一并发布。
六、工资待遇
初录人员体检、考察合格者,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安丘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再由安丘市农安办与第三方人力资源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签订人员派遣用工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2000元,其中基本工资1000元,绩效工资10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2400元左右,其中基本工资1200元,绩效工资1200元,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每年一签,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续签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536-4189018、4396133
附:安丘市公开招聘食用农产品检测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