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和相关项目负责人:
为确保2020年秋季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结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所有已完成项目均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材料
各项目负责人于2020年9月22日前将结题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提交至学院,同时做好结题准备;各学院完成结题答辩后汇总结题材料于2020年10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陈老师(邮箱:454709639@qq.com),项目文件夹命名为“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结题材料包括:
1.结题表:进入教务系统填写并打印《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表》。具体步骤:项目负责人进入教务系统→员工栏目中选择“创新创业实践”→点击相应负责项目后的“负责人填报申报书/结题表”→点击“结题表”,进入填写页面→填写完成后保存。提交的纸质结题表需有指导教师意见。
2.项目总结报告(仅自然科学类提交):内容包括摘要、关键词、实验材料、实验过程、结果、结论、讨论等。
3.成果材料:项目负责人进入教务系统填报,项目负责人进入教务系统→“员工-实践教学”→“创新创业实践”→点击相应负责项目后的“负责人填报申报书/结题表”→“项目成果”选择相应成果类型进行填报。同时提交与项目相关的正式发表的论文(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式发表的论文)或者论文录用通知(包括接收函和论文)、专利和各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成果证明等材料。
4.论文、专利统计表:见附件1。
5.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表(附件2):结题后由学院填写。
三、结题要求
结题由学院组织答辩,相近专业、项目数较少的学院可联合组织答辩。答辩汇报人从项目小组中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产生。各学院至少于答辩前5天将答辩安排(包括答辩时间、地点、答辩组成员等)报联系人,以便安排督查。
四、其他
1.如果项目组负责人为2021届毕业生,请学院督促员工于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
2.通过验收合格的项目,按相关规定计算导师工作量,并按结题员工名单认定相应创新创业实践分值。
3.项目结题后请尽快到财务处做好经费结算。
4.项目成果只能由项目负责人填报及删除,同一个成果涉及多个成员的分别进行填报。
附件:1.论文、专利统计表
2.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表
联系人:陈老师028-86293151
纸质材料收集人:
雅安校区 李老师 综合楼一楼教务管理中心
成都校区 陈老师 一教208
都江堰校区 杨老师 综合大楼二楼教务管理中心
教 务 处
2020年9月9日
(附件1:论文、专利统计表.xlsx)
(附件2:2020年秋季本科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