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免修的通知

2015年03月02日 14:23  点击:[]

全校同学:

2014-2015-2学期课程免修办理将于201537日开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修办理

1. 申请时间: 37日上午8:00310日下午18:00

2. 员工申请免修可按照如下流程办理:教学管理系统→个人主页→“免修申请”→选择相应模块→“申请免修”。

1)“英语计算机免修”模块中,针对英语、计算机等级类的课程免修(此类免修不需打印申请表)

特别提示:已经用CET4成绩免修了大学英语的同学若又通过了CET6考试,系统将自动将大学英语成绩做相应的提高。

2)“课程免修”模块中,针对所学课程与教学计划中有差异(课程名称、学分、课程性质)的课程类免修,原则上开课课程性质为选修的课程不能免修必修课程(此类免修不需打印申请表)

特别提示:教务系统对已修课程的课程名称、学分、课程性质等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了规范,请在“系统免修查询”中核实相关信息后再申请课程免修。

3)“其他证书免修”模块中,针对普通话、数学建模、全国计算机等各种证书类课程类免修(此类申请需要打印申请表)

3. 教务处根据申请进行处理。免修成功的课程成绩即时记入员工网上成绩表,同时获得相应学分。

4.免修结果查询时间:313日。如有疑问,请31318:00之前到相应校区教务科(或教务部)咨询。

二、注意事项

1. 课程免修成功后所有成绩评定以免修后课程成绩为准,免修成功后不允许撤销,请同学们慎重提交免修申请。

2. 免修课程的学分学费不予退还。

3. 申请免修不需要选课,若免修课程为本学期需修读课程,系统将自动删除。若课程没有及时删除,请员工本人在31318:00之前及时到相应校区教务科(或教务部)咨询。

4. 凡使用伪造证件、证书、成绩证明(单)用于办理课程免修者,一经查出,取消其免修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5、由于各种原因未能修读“军训”课程的同学,可在“课程免修”模块中申请免修,通过修读全校任何一门课程获得的学分冲抵军训学分。如果已经修读“军训”课程的同学,可到教学管理系统→个人主页→“成绩与学分”中进行确认。

雅安校区 综合楼一楼教务管理中心 0835-2882093

成都校区 一教教务管理中心 028-86290969

都江堰校区 综合大楼二楼教务管理中心 028-87137637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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