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七星关区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岗位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253人。现将引进工作有关事项进行补充并公告,之前发布的《毕节市七星关区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与本补充公告不符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引进工作圆满完成,成立“毕节市七星关区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 员名单如下:
第一组长:崔英魁 市委常委、区委书记
组 长:胡敬斌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 组 长: 安 旺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王晓园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熊 宁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 贵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胡大为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肖荣华 区财政局局长
梁祖敏 区编委办副主任
丁 润 区人社局副局长
刘真红 区人才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委组织部,熊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丁润、刘真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
二、引进原则
本次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聘”的引才机制。
三、引进计划
紧紧围绕区委“1136”工作规划,结合各用人单位需求及人员编制情况,重点在“大扶贫”“大城建”“大工业”“大旅游”“大生态”“大数据”以及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领域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需求专业根据《2016年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进行设置,引进岗位详见附件1。
四、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素质好;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5月1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7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录用后需在七星关区服务5年以上(按要求参加规范化培训的医学本科生规培期不计算服务年限);
6.具备拟报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截止2017年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3.毕节市内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五、优惠政策
1.引进人才待遇按七星关区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七星关区中医院、七星关区第二人民医院引进人才待遇请咨询七星关区卫计局人事股)。
2.引进人才享受一次性安家费补助。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助人民币15万元,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助人民币5万元。
3.引进人才享受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200元。
六、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面向全国引进,采取现场招聘和网上招聘的方式,招聘信息统一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开发布。
1.发布信息。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引进人才岗位需求、引进数量及资格条件等信息,扩大宣传覆盖面。信息发布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6月6日。
2.召开招聘会。在西南地区选择部分重点高校召开七星关引才引智现场招聘会,宣传七星关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经济发展等情况,介绍本次引进紧缺人才的相关政策,吸引各类人才参与本次活动。
3.报名初审。采取招聘会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对象现场报名的,填写《七星关区2017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无违纪违法的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上述相关材料),网上报名的请将上述材料扫描件(本人承诺所提供材料均真实有效)发至指定邮箱(邮箱:qxgqrcyj@163.com)。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26日。
4.面谈评审。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负责,各用人单位配合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某一职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则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考官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有关单位领导、专家组成。主要考察报考者综合素质能力及与引进职位工作适应能力等方面,面试方案届时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商各用人单位确定后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末位并列人员,通过复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结论下达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6.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以考生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座谈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在考察中,经人事主管部门审定有本方案提及的“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录职位所需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审批录聘。经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按照规定程序报市人社局审批,根据批复意见由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引进人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转正定级,本人书面承诺服务期限满5年的,兑现安家费;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引进人才在服务期限内离开七星关区的,全额退还安家费并赔偿违约金1万元。
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拟引进对象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在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一律不进行递补。
七、招聘纪律
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面谈、考察等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相关的工作人员给予组织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七星关区人才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七星关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星关区人才办联系电话:0857-8345128
联系人:宁 宇、张玉贵
七星关区卫计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857-8231959
联系人:杜玉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