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高新区始建于1992年8月,位于平顶山市区东部,2015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全面提升行政效率,平顶山高新区正加紧推进实施体制机制改革。根据平顶山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复的《平顶山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平高新改组[2018]4号),经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7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47名工作人员,其中,部门(单位)副职15名,科室正职、科室副职35名,主办岗位97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健康要求: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能力要求:具有履行所聘任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胜任岗位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年龄要求:应聘部门(单位)副职50周岁及以下(1968年10月23日后出生),应聘科室正职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0月23日后出生),应聘科室副职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0月23日后出生),应聘主办岗位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23日后出生)。
5.学历要求:应聘部门(单位)副职、科室正职和科室副职要求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主办岗位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证。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有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平顶山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已竞聘上岗且尚在试用期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任的其它情形。
(三)岗位任职条件
应聘部门(单位)副职、科室正职、科室副职的任职资格条件详见《平顶山高新区管理岗位公开招聘任职资格汇总表》(附件1)。应聘主办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详见《平顶山高新区主办岗位公开招聘任职资格汇总表》(附件2)。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平顶山高新区网站上发布,以上2个网站为本次招聘指定网站,所有招聘信息均在此发布。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1日9:00—2018年12月24日17:00。
考生登陆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平顶山高新区网站,点击“平顶山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红底或蓝底,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果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1791796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12月11日9:00—2018年12月26日17:00。
报考人员报名后,资格初审人员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可在提交信息后2个工作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在2018年12月24日17:00前根据岗位任职资格条件改报其他岗位。2018年12月24日17:00之后,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如遇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情况,经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该比例可降低至3:1。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核减或取消的通知于2018年12月27日发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在2018年12月28日17:00之前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并在2018年12月29日12:00之后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他岗位的,不能参加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在2019年1月5日17:00之前,用A4纸下载打印《平顶山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以备面试用。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18年12月31日17:00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共计30元/人(报考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可在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格式),打印时间为2019年1月3日9:00—2019年1月5日17:00。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9年1月6日,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主要测试平顶山市市情、高新区区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进入面试者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前进行面试确认与资格复审。通过指定的招聘网站、电话等方式通知可参加面试确认与资格复审人员,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通畅。
面试确认与资格复审时,本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相关材料、笔试准考证、报考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平顶山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携带工作经验所在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原件。
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与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确认与资格复审期间出现人员空缺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至规定名额。面试确认与资格复审通过后,发放面试通知单,通知应聘者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考官7人,全部为高新区以外的专家评委。面试坚持“人岗相适、宁缺毋滥”的原则,重点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推荐聘任。面试成绩在各小组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3.考试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确定考试综合成绩。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各岗位拟聘任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当综合成绩完全一致时,以面试成绩更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一致时,以任职资格条件更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具有行政事业身份在职在岗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其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不提供证明的视为放弃聘任资格。统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体检,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任资格。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任资格。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高新区采用调取个人档案、背景调查、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到应聘者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并核实应聘者提供的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八)公示与聘任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聘任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要求办理相关聘任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任职的人员,取消聘任资格。
四、薪酬待遇
新招聘人员按市场化人员管理,试用期6个月,由人才服务公司统一负责薪酬和劳动关系管理,人才派遣至高新区工作,接受统一绩效考核。
薪酬待遇按照平顶山高新区部门(单位)薪酬制度执行。
五、其他
1.招聘相关事宜将通过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平顶山高新区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被聘任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任资格。
2.应聘人员须遵守《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没有回避的,一经查实,取消聘任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公告由平顶山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咨询与监督
对本次招聘工作存在疑问的,欢迎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375-39977720375-3982799
同时,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监督电话:0375-3985866
平顶山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