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贷款同学: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369号)文件精神,现将在校生(含2019级新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贷款对象和条件
1.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
2. 深贫县免费定向培养生等实施学费、住宿费免除且补助生活费的员工不能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3. 当年9月入学的退役复学员工、退役士兵员工,学费和住宿费之和低于8000元的,须联系生源地县级员工资助管理中心谢绝,学校不再录入回执。
4. 办理了2019年生源地贷款但又应征入伍的员工,入伍前须及时联系生源地县级员工资助管理中心谢绝,学校不再录入回执。
5. 同一员工,在同一学年度,只能办理一次生源地贷款或校园地贷款,重庆市生源除外(重庆市为农村建档立卡和城镇低保家庭学费超过8000元的员工,实施补充贷款)。
二、办理流程及要求
序号 |
完成时间 |
工作内容 |
国家开发银行 |
四川省农信社 |
其他银行 |
备注 |
1 |
9月18日 |
员工登录“学工系统”完成贷款信息录入,回执材料上交学院(综合楼230室)。 |
将受理回执单(虚线以上部分)上交学院,虚线以下部分由员工本人保存。 |
将APP中的二维码打印成纸质版交至学院。 |
将完整回执单或其它证明材料上交学院(请勿裁剪回执单)。 |
1. 回执材料上注明“银行类别+姓名+学号”。 2. 上交回执时间:16-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人:刘同学18381111302 |
2 |
9月26日 |
1.对贷款员工进行资格审查,审核拒绝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员工,并做好解释工作。 2.学工系统分类导出,按名单顺序、分银行类别整理回执材料,交员工事务中心/校区学工部。 |
老生参考2018-2019学年困难认定结果,如未认定且需贷款资助,需参与本学年度困难认定;新生参考2019-2020学年困难认定结果。 |
3 |
10月8日 |
集团复核贷款员工资格,完成回执录入工作,并返回学院。 |
|
4 |
10月18日 |
员工进行贷款信息确认。 |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系统,点击“贷款申请进度查询”,查询2019-2020学年贷款进度。 |
集团经扫码确认回执后,员工登录四川农信APP “申请进度”界面,点击“贷款放款”---“缴纳学费”完成学费缴纳。 |
将学校盖章确认的回执单或其它证明材料返回银行。 |
|
5 |
12月底 |
集团财务处结合学费缴纳和贷款到账情况,集中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
相关贷款员工核实在学工系统登记得工商银行卡号是否可用,以免贷款余额发放不成功。 |
三、工作要求
国家助学贷款是高校员工资助政策体系“奖助贷勤免补”的组成部分,请各学院严格政策要求,做好政策宣传,积极开展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对提供虚假承诺、虚假申请材料骗取国家助学金贷款等资助的员工,除加强教育外,还根据校规校纪进行处理。
工作联系人:员工一科吴小峰,0835-2882300。
关于办理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确认的通知.docx
学 生 处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