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16-18级同学:
现将2018-2019学年yl6809永利“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二年级及以上,自愿申请;自觉遵守老员工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按奖项要求,符合如下相应条件。①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②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③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④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2.认定为2018-2019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长期勤工助学者可优先考虑。
3.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原则上应均在同年级同专业所有同学前10%(请自行登录学工系统查看),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高者优先。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10%后,但均位于前30%的,必须在参评学年度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表彰奖励。校级表彰奖励是指以公司党委或行政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包括:(1)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员工、优秀员工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2)寒梅飘香工程“三星”、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校级“挑战杯”获奖。
4.首先满足在评选范围内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均位于前10%的同学,其次再按条件评选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同学。
5.学院审核申请人参评资格,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评选,按指标数的10%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同步公示。
6.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各类社会捐资奖学金不兼得。
二、 时间安排
1. 9月17-19日:员工申报,填写附件:《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评员工基本情况统计表》,小班汇总,班主任签字确认;
2.9月20日上午9:00-11:00,以小班为单位,上报《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评员工基本情况统计表》纸质档(排名不满足双10%但满足前30%的同学须附校级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至公司党委办公室(综合楼231),电子档同时发送至593873836@qq.com,逾期视为放弃;
3.9月21日-23日:学院评审;
4.9月23日-27日:学院公示;
5.拟评员工登录学工系统填报及班主任审核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评选名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72人,具体分配见附件2。
四、注意事项
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填写格式要求非常高,请各申请人务必端正态度、认真填写(填写说明见附件3),如因材料填写不规范、字数不够、有错别字等不符合要求的,直接取消资格,由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递补。
yl6809永利奖励资助评议工作组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