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评选员工“艺术创作年度十佳”的通知

2017年11月02日 11:07  点击:[]

都江堰校区团委、各学院团委、全校同学:

为了推动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鼓励员工全面发展,作为年度学校员工重点和精品活动,拟评选员工“艺术创作年度十佳”并举办相应的艺术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目的

本次“艺术创作年度十佳”主要评选在美术(含绘画、雕塑、工艺美术等)、书法(含篆刻)、摄影等方面具有一定创作才能的优秀人才。并以此形成制度,彰显标杆效应,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艺术氛围。

二、参评对象

全校员工

三、评选办法

1、个人自愿申报并提交作品,鼓励提交在校内外各级赛事的参赛及获奖作品(注明获奖信息)。

2、作品数量要求:摄影类每人不少于10副(组)。其他不少于6件(组)。

3、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原则上不限制题材内容与原作大小,但须为作者原创。

(2)提交作品一律先提交作品的电子图片,经过初评后再按要求提交原件。

(3) 投稿作品的图片文件名为:姓名+学院+作品类别+作品题。每位作者需同时提交一份《投稿登记表》(见附件)。

(4)作品请于2017年12月4日(星期一)前报送。

四、奖励  

1、邀请相关专业人士组成评审组,评选出若干提名人选及10名“艺术创作年度十佳”,并颁发证书奖杯。

2、员工“艺术创作年度十佳”作为公司员工艺术创作(绘画、书法、摄影类)的最高荣誉,将作为今后评价文化艺术专业素养、文艺特长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3、按照即将修订的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和即将出台的员工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获得相应的加分或积分认定,并在员工荣誉称号、员工年度人物评选等方面获得相应的政策支持。

4、举办“艺术创作年度十佳”及提名人员的作品展览,在校内有关网站、新媒体进行宣传展示,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和全国老员工艺术节。

五、其他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艺术与传媒学院陈昀菲老师(0835-2884300,18227550301),电子邮箱2958510653@qq.com。


附件:“艺术创作年度十佳”投稿登记表




校团委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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