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学厅函〔2013〕25号)文件要求,本科高校要在2014年底前完成首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
为了做好公司2014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请各学院以电话、QQ等联系方式抽样调查本学院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各专业抽样调查人数不得低于10%。并于12月2日前将“抽样调查统计表”反馈至邮箱32456631@qq.com。或将打印稿交至公司党总支办公室(3-215)。
附件:抽样调查统计表.doc
公司党总支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