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学院、各小班、全校同学:
集团即时开始启动2012-2013年度(下半年)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银行卡登记及要求:
需要变更卡号的受助员工,3月25日前登录员工综合管理系统
(http://10.255.252.35/Xsweb/)登记银行卡卡号(限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所登记的银行卡必须是本人身份证办理的且与学籍姓名一致的银行卡,同时保证银行卡处于激活可使用状态。
二、发放时间安排:
1、3月27日-4月3日,对提交有效银行卡卡号的受助同学进行发放。
2、对未按时提交银行卡,或卡号错误、失效的受助同学和因客观原因(未成年、身份证更换)不能办理银行卡的同学,统一打入本人校园一卡通中。
任何人不得要求将全部或部分国家助学金充当班费或将其二次分配,受助员工不得将助学金用于请客吃饭,铺张浪费,如有违犯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特此公告
学 生 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