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调整本专科生国家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奖励标准的通知

2018年11月07日 11:01  点击:[]

各学院:

经校务会研究决定,对本专科员工获取专利、国家软件著作权等奖励作如下调整:

1.国家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奖励标准调整为500元/项;

2.同一类别最多只奖励4项。

以上决定从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处

2018年11月6日

上一条:转:关于组织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员工手册》集中学习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青春与心灵共舞”新生辩论赛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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